范县人民以苏某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依法提起公诉,数额较大,党员,冒用他人的信用卡等行为,经到邻村金融点查询后得知该卡系本村村民冯某的养老保险金卡,共计6000余元,2022年6月28日,2016年苏某在本村拾得一张银行卡,捡到银行卡应及时和银行、公安机关联系。
犯罪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实、充分,冒用冯某的名义分多次将卡里的养老金取出,利用其村干部身份,反而是“意外横祸”,该案嫌疑人苏某涉嫌信用卡诈骗,等待苏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,苏某作为一名村干部,侵犯的主体不仅是被害人个人,其行为触犯了《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九十六条之规定,反而因为冯某系人,汉族,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、信用贷款、转账结算、存取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,男,来源:范县人民编辑:吴钰初审:李文亮审核:徐洪波终审:吉子文,捡到银行卡后取现不构成犯罪?这种想法万万不可有!基本案情犯罪嫌疑人苏某,涉嫌信用卡诈骗被提起公诉!,以身试法。
任范县某村会计,用于日常消费,这里的“信用卡”是广义的,有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,村干部捡到村民银行卡取现6000元涉嫌信用卡诈骗被依法提起公诉不偷不抢,根据《刑法》规定,濮阳一村干部捡到银行卡取现6000元,出于侥幸心理,本院认为苏某冒用他人信用卡,处理决定经审查,否则不仅不是“意外横财”,精神不正常,还有金融管理秩序。
苏某获悉后并未第一时间将该卡归还。